天津: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保障技术 培训(第一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在津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机构安全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切实保证市民用车安全,打造安全可靠的应用环境,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序发展,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广办”)将于2019年1月19日—21日面向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售后服务机构举办安全保障技术培训(第一期)。
市推广办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行业专家和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此次培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安排在津安全责任人、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所属技工参加培训,其他服务机构也可自愿安排人员参加。各单位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上报至市推广办。为保证培训质量,此次培训将设定参训人数上限,市推广办将依据报名情况进行整体调配。
切实保障在津新能源汽车安全,是长期以来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首要任务,也是下一阶段工作重中之重。此次培训是市推广办结合前期安全服务保障审核工作中,各企业在服务能力建设、人员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市民关注重点,经深入研究和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后进行的系统性安排,旨在通过系列化、专业化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基础素质、安全操作和服务保障能力,进而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更加安全、有序发展。各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好所属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好相应保障。
附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保障技术培训课程安排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2019年1月4日
(联系人: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徐大海
联系电话:022-23519050;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杨鸿旭
联系电话:022-8360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