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

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 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绝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一、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5、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6、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7、法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需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并且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没有婚姻关系;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的流程: 

1、申请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基本条件、机构条件、组织条件、人员条件、制度条件、设备保障条件、场所条件等建设; 

2、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报国家国防科工局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审核; 

3、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报送申请材料,提出审查申请; 

4、国家国防科工局组织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单位颁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