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是指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备的能力和资格, 行法规标准,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一般应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简称“军工四证”。
“军工四证”简介:
一、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国军标认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民企进入军工的一把钥匙,没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不可能进入军工体系,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企都需要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外民企取得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也是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之一。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由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负责,认证时间需要6个月,并且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准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认证周期以证书注册时间为开始,在此期间通常进行3次监督审核(不含非例行),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一次。
二、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
保密资格认证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保密基本条件的评价和认可,是国家批准的一项涉密行政审 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必要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绝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机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具备承担秘密级项目科研生产任务的资格
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简称:许可证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是由国防科工局负责审核与认证,同时需要征求解放军总装备部意见。但并不是所有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业都要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对于属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范围内的从事军工产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必须申请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而对于目录规定范围以外的从事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业,则不需要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四、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简称:名录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是承担装备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修理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应当取得的军工四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民企参与军工产品生产都要取得全部的军工四证或者都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对于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单位,应当在注册期满前3个月申请重新注册,并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的有效期限为4年。